有材料显现,我国最早呈现的交通信号灯是在上海的英租界,早在1923年,上海公共租界便开端在部分十字路口用机械设备指示车辆中止与行进。1923年4月13日,南京路的两个重要的十字路口最早安装了信号灯,并由交警手动操控。其时担任操控红绿灯的是印度锡克人,由于他们一般人高马大且满脸虬须,让人一看便有种害怕之感,因而英国人自从19世纪末以来便录用他们办理各国租界、殖民地的交通问题。
1931年8月23日,《青岛民国日报》还刊登了这样一则新闻:《交通信号灯今天运用》。这则新闻称:“不管信号方式,以色彩为规范,明绿色表明放行、明赤色表明中止。”这次运用的信号灯共有四盏,色彩为红绿两色。